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

2017年度湖北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 实施方案
时间:2017-05-18 发布人:朱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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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银协《2017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湖北实际,拟在全省银行业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教育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连续开展七年,已成为银行业消费者教育服务品牌。为整合行业资源,有效调动行业各方力量,本年度活动将进一步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确保宣传主题内容和方向的一致性,切实形成多方位、互补性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全面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2017年度湖北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由省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主办,各会员行社为主要承办、协办单位,各市州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州协会)为当地活动的主办单位。全省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省协会专职副会长覃乃辉

副组长:省协会监事长管春林

  员:省协会副秘书长陈鄂顺及各会员银行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协会秘书处自律服务部,负责制定本次活动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协调各市州协会、各会员行社的活动落实。

三、组织开展活动时间、方式、范围

(一)全省“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时间为2017年79月。

(二)省协会组织在汉会员行社集中统一开展活动,在汉的会员行社及各营业网点也可以独立开展活动。

(三)市州协会组织辖内各会员行社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活动内容

“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各项宣传活动内容可以交叉进行。活动内容及步骤如下:

(一)活动筹备阶段。

本活动方案下发之日起至活动前,各会员行社和市州协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整体活动细则,制定宣教普及内容,统一设计并制作宣传资料,提出活动具体要求和活动完成计划。其中要对活动场次、投入人力、宣传次数等方面提出具体量化目标,确保从业人员参与度、宣教覆盖面、受众客户量,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同时,做好活动前的组织动员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按阶段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1、71日,为本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日。

各会员行社及市州协会要组织本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积极做好集中宣传日的各项工作。

2、7 月为“支付结算账户使用安全宣传月”。2016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 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账户使用作出了进一步规范,为消费者账户资金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本月活动宣传内容应以《通知》为基础,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是介绍Ⅰ类、Ⅱ类、Ⅲ类账户区别,就账户实名制管理、转账限额管理、第三方支付安全性、客户选择资金到账方式及时间、同行异地存取款免费等方面向广大银行消费者进行宣教;二是从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保护角度出发,通过在厅堂展示、社区宣传、柜面提醒等多方面开展对消费者安全宣教工作,使消费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重账户安全、提升辨别真伪能力;三是加大对非法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宣传,严明利害关系。

    3、8 月为“电子智能服务推广宣传月”。近年来,在互联网服务模式的培育和影响下,客户对银行电子渠道的需求,开始从单纯追求产品功能过渡到更注重追求服务体验。银行业对电子银行的定位正在从简单的交易替代、产品交付等交易渠道向营销新媒体、销售新渠道、经营新模式转型,同时,推动“智能网点”发展,给客户带来了全新服务体验。在活动月期间,各会员银行可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智能设备等已投入使用的电子渠道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广泛推广、普及。通过宣传,使其了解更为便捷的服务模式,享受更为高效的服务过程,体验更为灵活的服务渠道,从而推动全行业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同时,在推广过程中,向消费者积极普及使用电子渠道服务的注意事项,帮助消费者正确、安全、高效的使用电子银行服务。

    4、9 月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月”。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已成为当前影响群众安全、社会和谐、金融稳定的一大公害。自2015 10 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参与,在打击治理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各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仍然存在,银行消费者防范意识仍需加强。在活动月期间,各会员银行应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普教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警示教育片、发送风险提示短信等形式,扩大宣教覆盖面。在人口密集的社区及大型商业业区内大力宣传电信诈骗对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害,从新型电信诈骗手段等方面向社会公众进行详细说明,着力增强公众的防诈骗能力,并注重向中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居民等群体倾斜,做到身边有活动。各市州协会应加大与公安机关及地方媒体的合作力度,积极宣传用卡安全和个人信息防盗知识,让消费者认清电信诈骗本质。通过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切实增强银行员工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从业务技能上提高甄别诈骗犯罪的能力,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助力金融系统稳定。

(三)省协会集中组织开展两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举办湖北银行业2017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启动仪式活动;二是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开展“湖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年”相关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市州协会至少组织开展一场集中教育宣传活动。

各市州协会开展活动前应向省协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方案,省协会根据活动情况派员参与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积极筹备,全面部署。各会员单位和市州协会要根据往年活动经验,积极部署,认真组织,明确宣传内容,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同时,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协调沟通,把握活动进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丰富渠道,加强宣传。各会员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渠道,在网点宣传、社区宣传、商圈宣传、校园宣传等传统宣教方式的基础上,应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普及金融知识,确保媒体传播形式的多样性,保证宣传普及工作的覆盖面和触达率,构建多元化普及金融知识的传播途径。

 (三)建立机制,落实推动。各会员单位和市州协会要加强督导检查,根据本单位活动计划,制定活动效果检查计划和评估机制,定期巡查活动开展情况,督导相关机构和人员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各阶段活动,避免活动流于形式,确保活动的实际效果。同时,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消费者教育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消费者教育服务工作常态化。

 (四)总结成果,推广经验。各会员单位和市州协会要建立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总结“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积累并推广先进经验。在活动中需做好数据统计工作,留存活动相关图片、录像、文字等材料。在每月主题活动结束后,需将当月的活动小结、简报、图片等资料报送省协会自律服务部邮箱。10 16日下午5:00前,需向省协会报送“2017 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总结”和“2017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数据统计表”。省协会将选取各会员单位和市州协会报送的优秀资料刊登在省协会网站进行宣传,展示各会员单位和市州银行业协会在活动中的优秀做法,推广先进经验。

 (五)为能够更好地加强联动协调,请各会员单位和市州银行业协会按要求于61日前,将“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日常联系人信息表”和制定的活动细则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协会自律服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