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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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后收取高额手续费,甚至骗取消费者的资金。这些不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擦亮眼睛,警惕非法贷款中介“陷阱”,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陷阱一:假冒银行名义,诱导消费者申请贷款
非法贷款中介通常以“银行直贷中心”“信贷顾问”的名义频繁致电消费者,或要求添加消费者微信等社交账号开展贷款营销,营销主要手法为在朋友圈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向消费者推送贷款额度,发送线上贷款申请链接等,消费者无法直接辨别联系人真实身份。非法中介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其实,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陷阱二:违规包装贷款资质,骗取高额费用
非法中介利用变更股东、伪造虚假交易、包装企业经营流水等违规操作涉嫌骗取银行贷款。在消费者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甚至被全额骗走,面临维权困难。
陷阱三:服务名不符实,加重消费者息费负担
非法中介往往利用消费者对金融贷款政策信息的不了解,瞄准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问题但又有贷款需求的消费者群体下手,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服务,从中抽取高额中介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有些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偿还能力,怂恿消费者从各类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有的贷款产品本身利息很高,不法中介另还再骗取一笔高额费用,其目的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提供服务。
针对以上不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理性借贷,从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一、从正规机构获取融资服务
消费者如果有借款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者办理。如确需中介服务,要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详细了解中介服务与合同内容,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虚假宣传行为。
二、了解贷款产品及合同的重要信息
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申请办理贷款时,要注意看清贷款条件、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还款要求、计息规则、提前还款约定、逾期罚息等重要条款。坚持诚信理念,向正规机构提供真实贷款申请资料。
三、警惕过度负债风险
有融资需求的,应综合判断个人还贷能力、贷款利率、用款额度等,理性选择贷款产品,不过度消费。珍惜个人征信,按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及时还款。小微企业主应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度负债,如果举债不当,到期无法偿还将影响企业信誉。已存在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应通过协商或债务重组、提升经营效率等方式进行优化,而非仅通过提高负债导致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
四、遵守法律法规,警惕向无关账户的转账要求
增强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警惕以“刷流水”“走账”为由的打款要求,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不随意向他人提供个人敏感信息,防范被骗取资金。如发现自己陷入非法中介陷阱,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五、提升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办理业务过程中杜绝让外部人员“代客操作”,避免被外部人员欺诈。
若金融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非法贷款中介的不法侵害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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