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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一盟一委”创立大会在省农信联社召开
时间:2017-09-01 发布人:周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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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湖北小微法人银行流动性互助联盟”和“湖北省法人银行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一盟一委”)创立大会在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隆重召开。会议通过了《湖北小微法人银行流动性互助联盟章程》和《湖北北法人银行工作委员会章程》,组织签订了《湖北小微法人银行流动性互助联盟》协议,推选省农信联社为小微盟互助资金托管行和法银委主任委员行,胡俊明、李维林同志分别担任法银委主任委员、小微盟理事长。

湖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赖秀福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组建“一盟一委”,是湖北银监局党委作出的一项监管工作的重大决定,全省各级监管机构、银行业协会和地方法人机构必须高度重视,以担当历史重大责任的态度做好“一盟一委”的工作。他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 “一盟一委”的成立,主要是通过打造维权服务、自律服务、流动性互助、培训服务、信息交流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等六个平台,为会员单位服务,把“一盟一委”打造成合作互赢、互助共进的平台。二是加强监管引领。各级监管部门要把流动性风险列入法人机构全面风险监管的重点内容,密切关注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给银行业流动性带来的影响及辖内法人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变化,以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推进辖内法人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三是发挥协会作用。湖北省银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一盟一委”工作的推进和指导,加强调查研究。小微盟、法银委要认真履行服务职责,经常听取会员行的呼声和诉求,不断完善平台建设。真正把“一盟一委”办成全省法人银行的服务桥梁和纽带,做好单个会员行想办而办不好的事情。对会员行在经营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障碍时,法银委要敢于代替会员行发声、出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落实章程盟约。要进一步完善《湖北小微法人银行流动性互助联盟章程》和《湖北省法人银行工作委员会章程》,组织签订《湖北小微法人银行流动性互助联盟》协议,推动参加联盟的各理事单位和监事单位,参加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行、副主任委员行、常委单位切实按章履约,履职尽责,确保“一盟一委”有效运行。

湖北银监局副巡视员胡继红、湖北省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覃乃辉、省农信联社理事长李亚华出席大会并讲话。参加大会的,还有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省农信联社、武农商,以及76家市州农商行、66家村镇银行和2家贷款公司主要负责人。



湖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赖秀福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湖北银监局副巡视员胡继红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