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切实履行鄂州银行业积极开展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活动的社会责任,巩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省银协《转发中银协〈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银协发[2015]8号)要求,结合鄂州实际,决定在辖内银行业组织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教育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保证2015年度鄂州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全面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百姓生活品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银行业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提升社会公众金融安全知识,促进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增强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理念,全面展现鄂州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共同营造良好的鄂州金融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2015年度鄂州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由鄂州市银行业协会主办,各会员行社为主要参与单位。为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鄂州市银行业协会会长徐稳斌
副组长:鄂州市银监分局副调研员胡贤应和各行社分管领导
成员:鄂州市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董广新和各行社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银行业协会秘书处,负责制定本次活动方案,组织推进和协调各会员行社开展活动。
各会员单位应比照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联系人并报市银行业协会。
三、活动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
按省银协统一规定要求,全市“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为期三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1日—8月31日。
(二)活动方式。
此次“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采取由市银行业协会组织会员行社集中统一开展宣传活动与各会员行社及营业网点分别开展宣传活动相结合办法。通过走进店堂、进驻社区、深入企业、走进农户,广泛发送宣传资料、摆放展示板、宣传台和利用电子显示屏,以及通过社会新闻媒体等方式,向全社会宣传金融业务和风险防范知识。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1、初步拟定5月28日(若调整另行通知)为本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启动日。为了增加宣传点,扩大受众面,今年的活动启动仪式不再在凤凰广场统一集中举行,改由各行社自行组织。宣传地点应选择人员众多、人流量大的大型厂矿企业、学校和繁华路段、商场、社区等,并提前作好接洽工作;宣传时应设立宣传台和展示板,摆放宣传资料,并统一悬挂“2015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XX分(支)行宣传点”横幅,同时应安排5至8名统一着装员工接待客户的咨询与解答。届时,市银协将邀请市政府、金融办、银监分局等有关领导和鄂州电视台、报社、政府新闻网金融网等新闻媒体记者进行巡查。根据中银协规定,本次活动宣传资料将由各行总行统一设计制作下发,其它如场地安排、展台布置、会场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2、6月为“警惕非法融资宣传月”(注:为配合本市宣传活动调整提前)。目前对民间资本在金融领域的逐步放开有助于促进经济转型、增强市场活力、提高经济效率,但随之伴随而来的非法融资风险需要时刻警惕。坚持防范化解风险已成为当前金融工作的主生命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确保内部风险控制的同时,应着力强化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各金融机构需在所辖网点内开辟宣传区,除对电信诈骗、用卡安全等进行宣传外,还要着重加强非法融资危害和风险的揭示。同时,通过设立户外宣传台、走进社区等形式扩大防范风险知识普及范围。
3、7月为“利率市场化与存款保险制度宣传月”。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不断加速,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不断涌现,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正经历转型升级,尤其是存款保险制度推出,政府对居民存款“全额刚性兑付”即将结束,“隐形担保”逐渐显性化。在新的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本身转变经营理念和竞争方式的同时,也需要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相关金融知识宣传,避免储户“一拥而上”的“存款搬家”现象,防范挤兑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各会员银行应结合当前实际,为广大金融消费者分析讲解相关政策动向、银行发展趋势,剖析相关风险,从自身做起,让银行发展更健康,让居民存款更安全,促进金融市场行稳至远。
4、8月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宣传月”。根据《2014中国电子银行调查报告》显示,2014年个人电子银行用户比例已经达到43.1%,2015年互联网金融将继续爆发式增长。各会员银行应结合本单位金融产品的特点,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向消费者普及包括电子银行、移动支付、网络贷款、银行电商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别是应加强对手机银行、银行卡盗刷等方面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确保活动切合实际、内容丰富、受众广泛。活动以网点宣传为主,并主动走进社区、企业和村镇,向不同群体消费者有针对性地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
5、除启动仪式外,活动期间,各会员行社应根据自己工作实际和不同月份主题宣传内容,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户外集中教育宣传活动。为体现到边到角,覆盖乡镇,有乡镇网点的工行、农行、信合和邮储等金融机构,可分别选择在葛店、花湖、华容和梁子湖区政府所在地开展户外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展示的要求与城区宣传点相同。各金融机构网点应在本网点门前开展一次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各行社开展户外集中教育宣传活动前应报备市银行业协会(见附件2),协会将根据情况派员参与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督促落实。此次“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是湖北银行业系统集中统一开展的一次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务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制订本行活动实施方案,并落实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活动联系人员,搞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单位在4月25日前以行发文形式将活动方案和联系人等报送市银行业协会。
(二)形式多样,全方位覆盖。本年度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要力求做到三个结合、实现三个覆盖。三个结合:一是集中大型户外宣传与日常多层面立体宣传相结合;二是银行自身宣传与社会媒体宣传相结合;三是务虚宣传与务实操作相结合。三个覆盖:一是宣传区域要覆盖全市每个乡镇;二是宣传阵地要覆盖全市行社每个营业网点;三是宣传内容要覆盖银行业全方位知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市银行业协会将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协调、督导和检查,实时收集和掌握各个时段各会员行社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邀请有关媒体记者进行实地拍摄、采访和报道。对好的典型,市银协在上报省银协的同时,还将在辖内进行通报。各行社也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结合实际探索更好的宣传方式,展示更好的宣传效果和活动影响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在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过程中,各行社应做好活动数据统计,留存活动图片、录像、文字等材料,及时报送开展活动的宣传稿件、活动小结、活动简报、活动图片等资料。全部活动结束后,工作总结和活动数据统计表须在9月10日之前报送市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