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以来,襄阳市银行业协会以支持供给侧改革为导向,以引导辖内银行建立债权人委员会为抓手,稳定信贷预期,支持实体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去库存、防风险,收到了积极成效。截止到2017年1月底,共摸排企业76户贷款163亿元,对27户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债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和风险处置等形式进行重点推进。目前已成立债委会27家(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4家),涉及贷款金额36.9亿元。在各债委会的积极努力下,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为8家重点支持企业新发放贷款和帮助企业发债2.73亿元;通过贷款展期、重组、释放部分抵押物、间接增贷等措施,收回积欠利息1600万元,使19.94亿元的贷款质量向正常方向转化;对2户拒不履行贷款合同义务、逃废债企图明显的企业和2家情况复杂难以盘活的企业(涉及贷款4.7亿元)实施了联合起诉和打包处理。
一、加强组织,精心谋划。对大额多头授信客户推行债权人委员会管理模式,是银监会在当前经济下行情势下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效防范银行经营风险而出台的一项新型信贷管理模式。为了把好事办好,襄阳市银行业协会积极作为,大胆尝试,认真组织辖内银行通过先试先行、不断完善的方式力促此项工作在襄阳银行业逐步推行开来。一是建立组织构架,统筹谋划推进工作。襄阳市银行业协会在襄阳银监分局领导下成立了银行债权人委员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领导担任组长,银行业协会具体负责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筹划与指导,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全市银行相关协调、日常督促和情况收集与反馈工作,从而形成了“银监分局主推、银行主责、监管科室督导、协会协调服务”协同推进的格局,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二是为促进辖内银行机构提高认识和工作质效,协会专门召开了全辖银行业工作会议,专门安排部署银行债权人委员会推进工作,要求各银行机构及时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主管部门和联系人员,并按月报告工作进度和推进效果情况。三是先行先试,完善制度。3月份我协会率先在全省完成了《襄阳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规则》起草工作,并通过银行协会发布试行,4月份5家大额多行贷款企业按照《规则》要求,成立了债委会,试行工作取得理想效果;湖北银监局正式发布《湖北省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后,我协会又积极进行充实规范,持续推进,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规范推行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分类施策,逐户推进。襄阳市银行业协会按照“分类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指导各债权人委员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款意愿、银行授信政策等因素,分步骤、分类型实施。
一是摸清底数,建档管理。协会先后三次运用“EAST系统+客户风险预警系统+银行机构信贷台账”对全辖信贷客户进行筛查。陆续建立了3个类型的名单库:一是76户贷款总额5000万元以上、债权银行3家以上的企业名单库;二是37家贷款余额3亿元以上、债权银行3家以上企业名单库;三是25家贷款总额5000万元以上、债权银行3家以上、贷款形态列入关注及不良的企业名单库。
二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根据难易程度,我们将25家企业分批组建债委会。上半年,首先对16户积极想办法履行贷款合同、积极配合银行贷款重组、展期、稳贷、增贷措施的客户成立债委会。在探索前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下半年又对关联交易复杂、涉及民间借贷较多、经营形势较差、贷款重组困难的5家企业组建了债委会。
三是积极协调,不留死角。对1户贷款金额1.2亿元、主债权银行在异地的企业,通过协调做好相关督促工作,由异地银行牵头成立债权委员会,我市银行积极配合。
三、积极汇报,争取支持。为给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的推进营造良好的氛围,争取地方党政部门支持是做好工作的先决条件,襄阳市银行业协会会同襄阳分局通过专门汇报、专题报告等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积极汇报,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银行业债权委员会工作被列入市政府《2016年全市金融工作任务清单》。
四、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为指导全辖规范开展债权人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我协会指导各银行机构遵循“一企一策”的工作方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好组建工作,严守程序,规范操作。重点做好五个环节:一是确定组建标准。规定:市区借款人贷款余额达5000万元以上,县级借款人贷款余额达2500万元以上,债权银行均达3家以上,生产经营出现一定困难的企业应力求做到应组尽组。二是实行充分协商。最大债权银行要向借款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到同意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的意向。三是开展信贷调查。最大债权银行应提前做好信贷调查,形成专题报告。四是召开预备会议。由最大债权银行发起,各债权银行参与,主要解决六个问题,即:形成成立债权人委员会意见;确定主任、副主任行,并报市银行业协会;依照分类标准对债务人进行初步分类;提请各债权银行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拟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情况,争取上级行批准同意;确定成立债委会时间。五是召开组建会议,根据预备会议落实情况,由主任行发起,各债权银行签订《银行债权人合作协议》,形成相关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拟定并向监管部门和市银行业协会报送《会议纪要》。
五、贴近实际,力求共赢。对已正式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的企业,银行业协会持续督导各主任银行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加强贷后管理,密切监测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规范做好企业资金运用与回笼管理,定期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及时报告反映企业存在的突发及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设性意见,收到了积极地工作成效,取得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一是银行债权得以有效维护,已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的21家企业,通过主任行向借款人通报实行债权人委员会管理情况后,均能主动提交展期或续贷的相关资料,按期支付借款利息。截至目前,27家企业有2户偿还银行到期债务4871万元;办理展期和贷款重组17户,16.6亿元;新增贷款的企业8户,2.73亿元。二是企业诚信意识日渐提升。银行债权人委员会的组建不仅增强了银行间一致行为能力,同时也促使企业增强了与债权银行的沟通意识,没钱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时,不再是与银行玩躲避游戏,而是主动与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寻求银行的理解、支持和指导。如天佐农牧有限公司、盈丰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经营明显改观,已步入正常轨迹;一度停产的裕昌化工和安能热电在银行稳贷措施支持下,恢复了正常生产,公司老板信心满满地说:银行成立债委会后,现在承诺不抽贷了,我们企业有希望了,我们会好好生产,一心一意抓发展。三是组建银行债权人委员会正呈现纵深推进势头。当前,银行债权人委员会的功能作用,不仅在市域范围得到了各方的肯定和认同,而且,正逐渐向全市县域延伸扩展。辖内宜城市已有2家企业完成组建工作,老河口市有1家企业完成组建,谷城县有2家企业正在办理筹建过程中。
通过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施策等综合措施,不仅增进了辖内银行信贷管理和防范经营风险能力,而且也促使企业减少了对资金需求的盲目追逐性,规避扩张冲动,在经营过程中合理规划运用银行信贷资金;从而营造出了银行积极参与推行,企业认可履行相关义务,政府积极支持的良好局面。事实证明,这一举措的推行已日渐成为稳定银行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和助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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