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银行业协会召开银行债委会2018年 首次联席会议
时间:2018-01-18
发布人:鄂州市银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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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各债权行对鄂钢和世纪新峰两家企业的信贷策略、管控措施、工作思路、工作目标的报告。各债权行一致同意取消鄂钢债权人委员会,保留世纪新峰债权人委员会。
会议期间,鄂州银监分局李静局长对鄂钢和世纪新峰2家企业在债委会的协调下,银行债务全部转化为正常贷款,债务风险得到化解予以充分肯定,同时她提出: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债委会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我市债委会相关工作,确保债委会高效有序运作。二是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辖内各金融机构、分局及市银协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的经营情况,争取今年再成立1-2家债委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化解方案。三是稳定信贷支持。市银协要充分发挥债委会职能作用,督促债权人稳定信贷、稳定支持,有保有压,统一行动,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积极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市协会、各债权行要高度重视与市政府的沟通工作,积极向市政府报告困难企业的风险化解情况,认清“政府主导、银行帮扶、企业自救”的形势。分局要会同市政府、债委会共同商讨重点企业的风险化解工作,逐户制定风险化解方案。对债委会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湖北银监局报告。五是强化问责机制。对于不加入债委会、拒不执行债委会决议、拒不履行债务重组方案或采取其他措施影响债务重组顺利推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局将采取纪律处分等问责措施。
最后,胡贤应副调研员要求主任行切实履行职责,副主任行协助配合,按时上报最新数据资料,共同推进完善债委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