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发文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
时间:2015-05-08 发布人: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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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银行业协会转发中银协《关于印发<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协发[2015]13)要求,为保证2015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顺利、有序开展,积极贯彻落实金融机构在公共金融教育服务工作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传导最新金融动态,介绍特色金融产品,大力提升市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理念,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促进全民金融素质的提高,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定于20156月至8月期间,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成立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为强化分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成立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

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分行文行赤行长任组长,分行焦旸行长助理任副组长,分行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公司金融事业部、零售金融事业部、同业金融事业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监察保卫部等部室负责人为组员。同时在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小组,设在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同时各相关部门指定人员参加。执行小组负责对此活动具体落实执行。

二、明确各成员部门职责

活动要求分行办公室负责活动广告宣传,外部新闻媒体报道;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公司金融事业部、零售金融事业部、同业金融事业部、监察保卫部负责拟定活动方案,指导各网点有序开展此项活动,确保达到活动要求。

三、活动具体安排

(一)活动筹备

分行根据中银协及总行各阶段活动主题制定分行活动细则,组织辖区内各网点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同时做好活动前的员工动员和培训工作。

(二)分阶段开展专项宣传活动

1.  531日为本年度普及金知识万里行活动启动日。分行将根据6月活动重点及网点布局确定开展活动的重点网点,由相关主办部门负责布置及落实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相关宣传物料的配发,分行办公室负责做好媒体的沟通报道工作。启动日当天各网点设置2015年度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宣传点,结合网点实际情况因地置宜的开展各类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各部门有其他需求,可另行向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中心提出需求申请。

2.  6利率市场化与存款保险制度宣传月。分行明确由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制订活动方案,协调督导相关条线和各网点开展当月主题宣传活动。各网点须在营业大厅设置宣传台;组织向特定客户群体开展课堂授课及知识沙龙;工作人员主动走进社区、企业、学校等,向不同群体消费者普及重点金融知识,将金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各网点开展宣传活动时需结合当前实际,为广大金融消费者分析讲解相关政策动向、银行发展趋势,剖析相关风险,从自身做起,让银行发展更健康,让居民存款更安全,促进金融市场行稳致远。各网点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主题宣传活动。

3.  7互联网金融服务宣传月。分行明确由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制订活动方案,协调督导相关条线和各网点开展当月主题宣传活动。各网点在营业大厅内开辟活动专区,结合我行金融产品特点,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向消费者普及包括电子银行、移动支付、网络贷款、银行电商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同时,利用电子显示屏、液晶电视等开展切合实际、内容丰富的公益宣传。各网点通过设立户外宣传台、走进社区、企业、学校等形式扩大互联网金融服务知识普及范围,向不同群体消费者有针对性地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全面展示招商银行诚信服务的良好形象,以赢得全市广大客户的信赖支持。各网点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

4.  8警惕非法融资宣传月。分行明确由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制订活动方案,协调督导相关条线和各网点开展当月主题宣传活动。网点开辟宣传专区,除对电信诈骗、用卡安全等进行宣传外,着重加强非法融资危害和风险的揭示,同时,通过设立户外宣传台,走进社区、企业、学校等形式扩大防范风险知识普及范围。各网点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条线及网点要强化组织和管理,积极主动落实方案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制订活动主题方案,创造性地开展普及金融知识活动。异地网点要参照分行模式相应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与当地银行业协会的协调与沟通,保证本次活动有章、有序、有效开展。

(二)督导推动。活动期间,分行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责任部室及网点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有序推进,确保成效,保证活动期间月月有活动,周周有行动。

(三)强化宣传。对此次系列活动分行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的正面引导,营造有利于促进银行与金融消费者关系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沟通。各单位在本次活动中要广泛了解消费者对金融知识的需求点,深入分析开展公众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提升服务品质,建立科学、规范的服务机制。

(五)总结经验。6-8月和531日集中宣传主题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各主办部门须将工作总结、活动简报、相关活动图片等资料报送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服务监督管理中心,由分行统一报送省银行业协会及总行。